九江职业大学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
各院(部):
为深化教学改革,体现学校以人为本、以学生为中心、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,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创造 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,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具备创新 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,根据我校九职大字[2022]90号、九职 大教字[2014]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2023级三年制 大专学生的转专业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资格
2023年录取的统招三年制大专在校生:
1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;
2.确有专长、在拟转入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 出成绩。
3.师范类、医学类专业只允许在同类专业互转或转出, 其他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可以转入师范类或医学类专业。
4.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参加单招考试、五年一贯制、免试录取的学生属于不使用统一高考成绩统一录取的 招生类型,因此单招录取、五年一贯制及免试的学生不允许 转专业。
5.其他转专业限制请参照九职大字[2022]90号《九江 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及九职大教字〔2014〕45号《关 于学生信息更改及学籍异动管理执行暂行规定》文件要求执行。
6.各转出、转入学院须严格审核转专业资格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转专业时间
2023年12月6日-12月12日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 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《九江职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(大专)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中的学生信息栏、转换 专业原因栏和班主任意见栏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考核、公示及上报
1.2023年12月14日-15日,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在学 生《申请表》上的“转出院部意见栏”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 学院公章。转出学院将审核通过学生的书面申请及《申请表》 按专业分类汇总,移交给接收学院。
2.2023年12月18日-20日,接收学院审核拟转入本 院学生的书面申请及《申请表》,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学 生进行专业考核或面试并择优录取转入学生。各接收学院最 后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院转专业计划数 (详见附表一)。
3.2023年12月21日-22日,接收学院公示考核结果, 确定拟转入学生的班级并填写于《申请表》上,接收学院领 导在《申请表》上“接收院部意见栏”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 学院公章。
4.12月27日17:00前,由接收学院将《转专业汇总 表》纸质稿(须有院领导签字及学院公章)、学生转专业书 面申请及《申请表》上交教务处,《转专业汇总表》电子稿 发至邮箱:jjzd jwc jw@163.com。
5.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, 由转出学院保留申请人卷面成绩及试卷,作为转专业的重要 依据 。
(三)汇总审核
经教务处汇总、审核,学校研究决定后于2024年1月 19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。请各学院于 2024年1月19日前往教务处领取《申请表》复印件并发给 学生本人。
(四)学生报到
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复印件于2023-2024学年(下)学期 初到接收学院报到上课,各学院做好相关接收工作,并在开 学后两周内将报到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反馈至教务处教学 运行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