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
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志愿,充分调动学习积极 性,进一步规范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,根据《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)、 《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 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1、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向非艺术类专业,非艺术类专业学 生不得转向艺术类专业;
2、五年制专科学生,单独招生批次技能测试录取学生,国际 合作班学生,不得申请转专业;
3、在休学、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不能转专业;
4、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;
5、拟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应认真完成第一学期学习任务,凡 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有两门以上(含两门)不合格课程的学生不允 许转专业;
6、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后,编入同年级管理。二年级学生申请 转专业的,需降至下一年级。
二、 申请条件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未受 过警告及以上处分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;
2、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 其他专业学习的;
3、休学后复学时,因原专业停招、撤消等原因致无相应专业 年级复学者, 由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;
4、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时,本人申请转专业的;
5、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 的,在读学生可转到其他专业。
三、转专业的时间
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,一学年办理一 次, 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末进行,春季学期开 学前公示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四、 申请转专业的程序
1、第 16 周,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发布转专业通知;
2、第 17 周,学生学习转专业文件及了解相关规定后,本人 登录教学管理系统,填写拟转入专业名称,打印《绵阳职业技术 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并按审批表要求办理签字手续;
3、第 18 周, 由学生本人将审批表交回教务处考务学籍科;
4、期末考试结束后,教务处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成绩;
5、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,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和分管校领导 审批后,公示转专业结果,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;
6、公示无异议,获准转专业的学生,按照公示要求办理后续 手续。
五、转专业后的教学计划、补修及学分认定
学生转专业后,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,须按照转入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,未修读的课 程须补修,补修课程的缴费标准、补修方式参照重修执行。
学生在原专业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教学 计划要求的,经转入院( 系)和教务处审核后,予以承认,记入 成绩册;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, 经审核批准后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成绩和学分。
六、纪律要求
在办理转专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认真履行相 关程序。 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 由学校根据校规校纪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学生未到新专业报到前,必须参加原专业安排的教学活动和 期末课程考试。
学校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由学校按规定处理。 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,将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 人员责任。
七、其他
1、特殊情况转专业的, 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2、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