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成职院〔2024 〕28 号)文件 精神,现启动 2024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全日制三年制在校在籍学生。
二、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任何处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1. 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( 需提供专项材料,并经学院 学术委员会认定);
2.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(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) ,经 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( 需 提交学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);
3.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;
4.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 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;
5. 修完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所有课程考核合格( 没 有补考记录)的。
三、按国家有关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1. 高考类别不同的( 文科类与理科类不可互转、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不可互 转、中外合作办学不可转入普通类);
2. 通过单招免试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;
3.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已进入二年级的;
4. 按学籍管理规定,应予退学的;
5. 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(或有补考记录)的;
6. 转出和转入专业当年高考录取成绩不可比较的(考试科类不同、科 目不 同 )的;
7. 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当年录取成绩的;
8. 其他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。
四、其它说明
1.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规定全部课程,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 前 10%的学生,不受限制条款中第6 和 7 条款限制。
2. 各二级学院接到正式转入学生通知后,应在五个工作 日 内完成转入学生 学习、生活等各方面安排工作,确保学生及时顺利转入新专业就读。
3.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最多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。
四、实施步骤:
1. 公布计划(2024 年 12 月 10 日)
各二级学院按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之前向教务处提交转专业计划,填写 《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》( 附件 1 ),教务处对计划进行汇总、审核,向全校 正式公布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名额计划。
2. 学生预申请(2024 年 12 月 11-15 日)
具备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交转专业申请,填写《学生 转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 2 ),说明转专业的理由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(本 期末考试成绩如有不合格者,按规定自动取消转专业资格)。
3. 转出二级学院汇总数据(2024 年 12 月 16-18 日)
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基本条件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 同意该生转专业,并将《转专业学生申请表》汇总后交教务处( 汇总表见附件 3)。 二级学院暂不需控制报名人数,也暂不审核成绩,如有报名人数超过专业学生总 数 10%的,待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后,按成绩排名,超过 10%的学生自动取消转 专业资格( 以上材料请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交教务处)。
4. 转入二级学院考核(2025 年 1 月 10 日下午 2 点,地点另行通知)
转入二级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,并结合已修 课程成绩进行综合排序,对确有专长、疾病或生理缺陷、创业复学、退役复学学 生申请转专业的可优先考虑。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向教务处提交接受转入学 生名单。
5.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结果(2025 年 1 月 13-17 日)
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名单,审核确定符合转专业的学生,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。
6. 学籍变更(2025 年 2 月 17 日)
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,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变更,并向二级学院下发转入与转 出学生名单,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变更后相关工作,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专业 变更。
7. 课程补修
学生转专业后,必须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 方能毕业,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的课程内容、层次和学分
数相当时,原修读学分有效,不必补修。未修的课程必须按重修程序进行补修, 学生课程置换与补修由转入二级学院指导学生完成。学生填写《转专业学分置换 表》(见附件 4 ),二级学院审核后,报教务处认定。
请各班级辅导员务必将转专业通知告知 2024 级每一位学生,超过规定时间 期限申请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